学院各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推进学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2019年成立了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,现因工作需要并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,对工作委员会机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一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(一)工作职责
1.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。
2.制定并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行政规章和实施办法,制定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,并负责指导其落实,对每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总结。
3.建立健全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,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,部署、检查、评估各系部语言文字工作。
4.大力开展语言文字实践工作,积极宣传说普通话、用规范字,努力使普通话成为教学、工作、交流和交际用语。
5.协调各有关部门,利用校园广播、板报专栏、标语标牌等一切手段,全方位开展语言文字工作,营造校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良好氛围。
6.组织好每年的“推普周”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,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,使说好普通话、用好规范字成为学院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。
7.组织和管理好普通话教学和培训工作,做好普通话等级证书办理的相关咨询和服务。
8.做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各类信息资料的建档与管理工作。
9.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科研工作,参与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科研活动。
10.做好上级主管部门、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(二)组织机构及成员
主 任:曾德坚
副主任:符圣志
委 员:曹振峰、张泉若、施 磊、王高科、王雅丽、
王政锋、罗振赵、申 静、李振奋、钱 坤、 黎 泳
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务处。各系部负责人是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人,须安排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人员。
二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(一)工作职责
1.草拟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、计划和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,报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审议。
2.贯彻、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和学院制订的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、文件、规章制度。
3.负责语言文字宣传及培训工作。
4.负责学院范围内的用语用字规范化检查指导工作。
5.组织开展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活动。
6.检查落实各教学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。
7.建立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档案。
8.完成学院和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组织机构及成员
主 任:符圣志(兼)
副主任:陈 雯
成 员:吴 婉、李兴慧、谭宇皓、黄徐梓钰、李小丹、
符雪琪、吴海娜、李娘娃
此通知。
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
2021年5月11日